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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加快 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嘉善县加快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嘉善县加快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和引导全县制造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企业,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促进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深化新发展阶段“双示范”建设、争当共同富裕先行典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目标,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分层联动和持续推动,实现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企业素质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促进企业做专做精做特做新,构建起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发展体系,出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具体目标是:到2025年,力争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以上,省级“隐形冠军”企业3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以上。力争新增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50项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20项以上,参与对标达标企业40家以上,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0家以上,新增各级政府质量奖15个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2件以上,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围绕工业“六基”和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重点支持主攻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的中小企业,为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提供重要支撑。

  (一)完善企业梯度培育机制。聚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据国家和省培育认定标准,遴选有发展潜力、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分类建立完善企业梯度培育库。对培育库内企业每年开展专题诊断,建立“一企一档”,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二)鼓励引育各类人才。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推动建设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实施高水平工程师引培行动,集聚高水平工程师10名左右;鼓励企业大力引进“高精尖缺”海外人才,在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力争引育一批省级以上高端人才。深入实施工信部新型工业化能力建设“长风计划”项目,定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系列培训课程,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

  (三)激励科创产业联动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牵头组织或联合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攻关,争取重点研发项目立项;支持培育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重大创新工程专项,加强产业前沿、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技术交叉融合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强化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联动企业研发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四)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在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培育企业自建或联合高等院所、科研机构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力争创建1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新建8家以上省企业研究院、25家以上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家省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中小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五)培育知识产权竞争优势。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关键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形成一批产业特色专利数据库,构建产业链知识产权联盟。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以及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产品。加快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嘉善分中心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一件事”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标准领跑计划。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大力引进标准化领域科研院所落户,围绕重点产业领域,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创新、制订、实施一批领跑全国、全省的企业产品标准,提升产品标准水平,力争实现培育企业标准制定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七)推进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培育工程,鼓励培育企业制定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完善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的“品字标”品牌建设体系。梳理形成重点培育清单,广泛推行浙江制造“一个标准、一次检测、一次认证、多国证书”模式。支持培育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国际品牌收购。完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引育一批品牌培育运营的专业化机构,为品牌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八)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水平。以培育企业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检验检测、标准认证、质量品牌、计量技术等服务,落实非强制性测试认证服务费减半征收等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质量风险分析控制、质量成本管理等;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提高质量管控能力,发动30家以上重点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引导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对标提升,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合规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九)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推动中小企业融合应用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5G应用创新,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支持重点培育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人机物智慧互联的企业内链,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网络化共享、智慧化协作的外链。引导中小企业加大智能化设备投入,鼓励企业购置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设备。加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信息工程服务机构的引育力度,推动培育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6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十)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在中小企业中组织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装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落实新版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简化“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项目环评管理,缩小项目环评范围,减少应履行环评手续的中小企业项目数量。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加入绿色供应链,创建绿色工厂,新培育市级以上绿色工厂超25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

  (十一)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开展关键环节梳理,鼓励“龙头企业”“链主”潜质企业加强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入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创新链。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境外开展长期展示展销给予政策支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应用推广直播电商等新业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赋能。(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十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风险补偿。鼓励保险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供应链保险等服务。完善财政补助配套政策,激励金融机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代偿率容忍度逐渐提高,担保费率逐步下降。(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中心、人行嘉善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财政局、县国投集团)

  (十三)优化股改上市服务。发挥企业上市培育中心作用,按照“区域股交+专业服务商”的服务模式,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咨询培训和挂牌上市服务。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上市100”专项行动,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抢抓股票市场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以及北交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服务基地落户我县等机遇,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投集团)

  四、支持政策

  (一)加大对企业认定支持。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获评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实行1∶1配套。(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二)加大数字化改造支持。对年度投入达到200万元的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按数字化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限额500万元。对全县采用批量化方案开展数字化改造的项目,按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限额1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三)加大绿色化改造支持。对企业采用节能、节电、节水和新技术、新工艺的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节能量达到 100吨标煤以上或二氧化碳减排量200吨以上,按其审定节能量和减排量,设备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竣工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至8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四)加大协同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解决相关产业链“卡脖子”和“短板”技术瓶颈,对列入省级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的,按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配套激励,单个项目配套资金最高补助至8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五)加大税收服务。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建立“一户一档”,实施“一户一策”,进行滴灌式辅导培训,推送红利账单,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六)加大要素支持。对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等级为A类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投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用地保障。通过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腾出的碳排放、能耗、土地等指标要素,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七)加大绩效评价支持。在年度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中,原则上对有效期内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予以提升一档,对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适当加分。(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八)加大人才支持。每年组织开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班,提升企业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鼓励企业建设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场人才招聘会,造就一批新时代工匠。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申报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层次人才激励,根据个人贡献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人才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共富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部署和统筹指导,协调解决培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每年分解下达培育任务,定期督导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县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职能,抓好政策研究落地和工作推进。各镇、开发区(街道)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加强研商评价。县、镇、开发区(街道)两级要建立企业梯度培育联动机制,对照培育目标任务、遴选标准,分别建立培育企业库,编制“一企一档”培育计划。要强化培育过程管理,定期监测、研商企业发展情况,及时调度更新经营增长快、研发强度高、项目储备多、发展潜力大的新兴领域企业,储备充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备梯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将列入各镇、开发区(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年度攻坚目标,实施年度考核,强化争先创优。

  (三)加强氛围营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县领导联挂机制,完善组团服务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减负降本,不断加大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发展的激励引导力度。支持一批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优化企业家沟通交流平台,为企业的资源互通创造良好条件。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强化培育企业示范宣传,挖掘在“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先进经验、创新举措,引导带动全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计划所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本计划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本计划所涉及的政策计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计划不一致的,按本计划执行,有重复或者交叉的,按就高原则执行。

上一条: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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