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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政办发〔2019〕7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来源: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嘉善县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善县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9-2022年)

  氢能产业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标志性方向,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培育发展新动能,带动经济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引领发展方式转变的未来重要产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县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和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促进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研发、制造与应用融合发展,打造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基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努力打造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省级示范试点区。建设燃料电池专业园区,设立长三角燃料电池研究院。到2022年,力争完成120kW的单电堆设计与开发,燃料电池产能达到10000台,销售达到5000台。加大氢能产业招商选资力度,突出以制氢、储氢、运氢、加氢和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核心部件、动力系统集成等核心装备制造为重点,引进一批氢能产业上下游优质项目,打造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链。

  建设加氢设施服务体系。加大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构建完善供氢、用氢消费端社会化服务网络;在现有加油、加气站基础上,同步建设加氢设施服务体系。到2022年,建成加氢站或综合能源站3-5座。

  加快氢能产品推广应用。积极推动燃料电池公交车、燃料电池物流车及燃料电池产品实现市场化规模应用。到2022年,燃料电池公交车占新能源公交车总保有量的50%。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供氢、用氢消费端社会化服务网络。

  1.在加油、加气站和充电桩基础上,同步规划我县加氢站布局建设,编制完成全县综合能源站布点规划,统筹推进加氢站、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站)等汽车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加氢站项目选址,力争2019年底前建成全省首个加氢示范项目,及时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研究完善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推广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同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交投集团、县城投集团)

  2.加快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应用线路落地,优先在城市公交、物流运输领域开展示范运营,逐步推广到市政环卫、污水处理、农业装备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制定加氢站、运营线路等实施路线图,力争2019年底建成全省首条示范运营公交线。(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协同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投集团、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氢分布式能源应用示范、光伏储能推广应用,加大氢能应急保供、应急调峰、热电联供的应用力度,建设全省首个氢能与燃料电池应用商业运营示范区,2020年建成全省首个氢能分布式发电项目,逐步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在长三角一体化区域示范应用,形成氢能示范生态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同单位:县经信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国网嘉善公司、县交投集团、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依托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聚焦车用燃料电池领域,规划建设燃料电池专业园区,开展氢能与燃料电池试点示范,引进、消化、吸收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系统集成、制氢、储氢、控制系统等国际最先进的技术,打造成为世界领先的以燃料电池为引领的完整氢能产业链。2019年,力争完成60kW的单电堆设计与开发,燃料电池产能达到600台,本地销售达到100台,全国销售达到300台。(牵头单位: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同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破解氢能产业发展瓶颈。

  5.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完善优化氢气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设施的建设审批程序。(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同单位: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

  6.加大对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燃料电池汽车、氢能产业发展支撑平台(研究院、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氢能技术标准化综合服务平台等)、氢能产业链孵化基地等项目建设力度,并积极争取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及专项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协同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鼓励有条件的各类资本设立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支持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大项目推进、大企业培育、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产业链和创新链打造等。鼓励金融机构对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担保等支持。争取纳入省汽车产业基金的扶持范围。(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金融办、人行嘉善县支行,协同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投公司、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加大对氢能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的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等政策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扶持政策给予普惠性奖补、叠加性奖补。(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协同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加大对燃料电池公交车、燃料电池物流车等车辆运营补贴,加快出台对使用嘉善生产的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车辆的运营补贴政策,并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同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在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支持氢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重大项目,并协助争取省级、国家级项目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协同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氢能商用车推广应用,布局打造覆盖全县的营运平台。

  11.优化完善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营模式,调整优化运营线路;积极探索通过PPP、金融租赁等模式促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国投公司,协同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投集团)

  12.大力推广燃料电池物流车应用,在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全省首个燃料电池物流车商业化应用示范点。(牵头单位: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协同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四)推动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创建创新中心(基地)。

  13.规划建设国家级氢能与燃料电池检测中心,支持建设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国家实验室、省级重大公共服务创新平台(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支持氢能企业、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有关工作;组织企业先行提出氢能产业标准体系有关需求,积极争取省级立项开展“氢能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研究”。(牵头单位: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协同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14.强化与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领域国内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加大力度引进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同济大学、吉利汽车研究院等一批重量级研发机构,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和技术团队,建设氢能与燃料电池生产企业产业创新平台,扶持氢能与燃料电池相关领域自主创新的研究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协同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五)加大氢能产业招商选资力度,引进一批优质氢能产业上下游项目。

  15.以项目带动战略为抓手,加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力度,以氢能产业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为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人才招商、龙头招商、基金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形成招大引强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同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金融办)

  16.梳理分析氢能产业上下游产业链环节,谋划一批关键领域重大支撑项目,绘制招商路线图,建立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库,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推动产业链完善提升。对氢能产业集群配套、强链补链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同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金融办)

  (六)创新人才培育方式,引进氢能产业创业创新团队。

  17.在职业教育体系设立氢能与燃料电池相关专业,通过工学结合、现代学徒等方式,培养氢能与燃料电池专业技工与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协同单位: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嘉善中等职业学校、嘉善县第二职业学校)

  18.积极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强氢能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重点建设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的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协同单位: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日常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着重研究解决全县氢能产业和示范应用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同时,在县发改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县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加强分工协作和信息共享,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国家、省对氢能产业出台的扶持政策,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要主动作为、深入探讨,出台推进我县氢能产业超前发展和推广应用的有关政策。要利用各种渠道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帮助生产企业掌握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创业典型和事迹,推广优秀创业项目,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督查考评制度。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倒排时间,细化任务节点,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每月督促部门和单位按照排定的时间节点落实氢能产业发展推进责任,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同时,将工作推进落实、实际成效等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

上一条: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下一条: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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